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47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重庆绿家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重庆琪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食品被检出质量问题。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重庆绿家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家福”)委托重庆琪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琪栋食品”)生产的“绿家福”竹荪(生产日期/批号:2022/1/2)被检出镉(以Cd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琪栋食品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据介绍,镉是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是人体非必需元素,在自然界中常以化合物状态存在,一般含量很低,正常环境状态下,不会影响人体健康。当环境受到镉污染后,镉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起慢性蓄积性危害,长期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脏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竹荪(蔬菜制品)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造成。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绿家福委托重庆琪栋食品生产的食品并非首次被检出质量问题。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公布的食品抽检信息(2022年第7期)显示,重庆绿家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标称重庆琪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绿家福+图形”姬松茸【生产(加工、购进、消毒)日期:2021/12/1】被检出总砷(以As计)超标。
此外,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重庆绿家福、重庆琪栋食品此前均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重庆绿家福因生产经营无标识的食品或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于2022年9月29日被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该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被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原因涉及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信用中国数据还显示,重庆琪栋食品于2021年12月1日生产的“姬松茸”(规格为90g/包)经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总砷(以As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重金属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2022年4月7日,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琪栋食品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