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监测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73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监测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73号)
根据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编号为№: 202212104 )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岭市城东心怡便利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8月22日,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姜进行抽检。2022年9月21日,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实测值为1.39mg/kg,检验结果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温岭市城东心怡便利店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2年9月29日,当事人签收了上述检验报告。当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当事人位于温岭市城东街道曙光东路502、504、506号,现场发现在销售的货架上摆放着待售的姜,该店称现场摆放的姜与检验报告(编号№: 202212104)被抽的姜不是同一批次,检验报告上的被抽的姜已售完。同时该单位实施召回,截至2022年11月18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投诉举报和退货要求。
(三)当日,我局对温岭市城东心怡便利店销售不合格的食品立案调查。2022年11月18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罚〔2022〕944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