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42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2家企业被查出超限量使用食品防腐剂。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江西子大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铁板鱿鱼(香辣味)(生产日期/批号:2022/7/20)、铁板鱿鱼(烧烤味)(生产日期/批号:2022/7/20)均被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悉,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违规使用。
本次抽检的铁板鱿鱼(香辣味)、铁板鱿鱼(烧烤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分别为0.228g/kg、0.243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此外,本次抽检中,标称建湖县欢乐食品厂生产的糖醋萝卜皮(生产日期/批号:2022/6/3)被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据介绍,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
值得注意的是,建湖县欢乐食品厂此前也出现过食品安全问题。
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9月公布的食品抽检信息(2022年第12期)显示,标称建湖县欢乐食品厂生产的爽脆海蜇(即食海蜇)(生产日期/批号:2021-11-12)被检出铝(Al)超标。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10月公布的抽检信息(2021年第54期)显示,标称建湖县欢乐食品厂生产的爽脆海蜇(即食海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