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2月6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西安曲江新区岳朝岩果蔬销售部经营的豇豆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进购日期:2022年9月21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7日立案,2022年12月6日结案。该单位经营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其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免予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114元;2.免予罚款。
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