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海蜇肉质肥厚、鲜美爽脆、营养丰富,深受消费者喜爱。不过,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海蜇产品时,也要警惕食品安全问题,避免买到劣质品。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42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福州瑞隆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海蜇产品被点名。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福州瑞隆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瑞隆食品”)2022年9月10日生产的盐渍海蜇【规格型号:500克/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盐渍水产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本次抽检的这款盐渍海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结果为1.24g/kg。
据介绍,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盐渍水产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针对本次抽检的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福州瑞隆食品生产的海蜇产品已不止一次被查出质量问题。
据信用中国,2021年3月4日,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州瑞隆食品罚款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6万元,原因涉及该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生产日期:2020-10-25,规格:500克/袋)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公布的食品抽检信息(2020年第11期)显示,标称福州瑞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丝【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2019/12/13】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公开信息显示,福州瑞隆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以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经营范围涉及食品生产、批发、零售。
就海蜇接连抽检不合格一事,中国质量新闻网多次拨打福州瑞隆食品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截至发稿时,电话始终未能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