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2022年度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踪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食安委《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委办)对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开展了2022年度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踪评价。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对跟踪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市食安委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10-82691579;传真: 010-82691102;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处,邮编:100080;
电子邮箱:yanghui@scjgj.beijing.gov.cn。
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