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月3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期)。
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6期)》,其中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盛世瑧园分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3.55公斤,共计3.55公斤,货值92.3元;已销售3.55公斤,共计3.55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养殖环节造成。浦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200.61元;罚款15000元。
2、江苏谊品弘苏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盛世瑧园分公司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25公斤,共计25公斤,货值299.5元;已销售25公斤,共计25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种植环节造成。浦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200.61元;罚款150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