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号)。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号)
抽检编号为XC22331002305531704 蛋黄酥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C22331002305531704;产品名称:蛋黄酥;生产日期:2022-08-31;规格型号:65克/个;保质期:30天;菌落总数(n=5)(CFU/ml),标准指标为n=5,c=2,m=10^4,M=10^5,实测值为31000,60,540,28000,29000,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依据为GB 4789.2-2016。检验结论显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台州市椒江一杭食品厂;标称生产企业:台州椒江一杭食品厂。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年10月1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蛋黄酥。上述蛋黄酥除去抽样部分,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因蛋黄酥的保质期为30天,当事人无法对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蛋黄酥进行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2022年8月31日生产了1431个批号为20220831的蛋黄酥,规格型号为65克/个,蛋黄酥的生产成本为2.5元/个。当事人以批发价3.5元/个以及零售价5元/个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于2022年9月2日以3.5元/个的批发价批发给路桥兮蒙蛋糕店1300个蛋黄酥,剩余131个蛋黄酥中有8个用于出厂检验,35个蛋黄酥用于2022年9月2日的抽检,以零售价5元/个的价格销售给了抽检人员,还有88个蛋黄酥以5元/个的零售价销售给了群辉村周边的散户。截止至2022年10月12日,抽检不合格的蛋黄酥已全部销售出去,因蛋黄酥的保质期为30天,当事人无法对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蛋黄酥进行召回。上述抽检不合格的蛋黄酥货值金额为5165元,违法所得为1607.5元。
当事人生产的蛋黄酥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607.5元,2.处罚款50000元。(椒市监处罚〔2022〕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