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45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福鼎市村哥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食品被点名。
该抽检信息显示,龙岩市博凯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鼎市村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鼎市村哥食品”)2022年7月15日生产的1批次海蜇霸(酸甜味)【规格型号:169g(海蜇包:150g+调料包:19g)/袋】,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规定,糕点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本次抽检的这款海蜇霸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150000;20000;95000;78000;46000(CFU/g)。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因食品质量不合格,福鼎市村哥食品此前还被处罚。
据信用中国,2021年11月20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高淳荣华楼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原切蜇丝﹝生产者:福鼎市村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1-10-27,规格型号:280克﹝固形物含量≥60%﹞/袋﹞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Q/FDCG0001S-2019《即食海蜇》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即食海蜇的行为。2022年6月8日,福建省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鼎市村哥食品没收非法财物680元,罚款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