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月20日,江苏省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5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6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4期)涉及我市5家生产经营企业,7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苏果超市(徐州)有限公司香槟城社区店经营的香菇豆干(鸡汁味)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香菇豆干(鸡汁味),抽样单编号:SC22320000002640442,生产日期:2022-04-15。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检验发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苏果超市(徐州)有限公司香槟城社区店,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至检查时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是生产环节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徐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0元的行政处罚。
二、铜山区世纪佰联百货超市经营的菠萝味卷蛋糕、卷蛋糕(抹茶味)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1:菠萝味卷蛋糕,抽样单编号:SC22320000280637939,生产日期:2022-05-18;样品名称2:菠萝味卷蛋糕,抽样单编号:SC22320000280637938,生产日期:2022-05-19。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检验发现,菌落总数项目均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铜山区世纪佰联百货超市,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超市共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各1袋(2公斤),共计4公斤,至检查时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是生产环节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5.8元的行政处罚。
三、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徐州和平大道分公司经营的五香脱皮葵花籽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五香脱皮葵花籽,抽样单编号:SC22320000280637989,生产日期:2022-05-18。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检验发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徐州和平大道分公司,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0公斤,至检查时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是储存环境不符合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679.6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磊小吃店使用的大碗(自行消毒餐饮具)、经营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1:大碗(自行消毒餐饮具),抽样单编号:SC22320000274752996,加工日期:2022-09-23,经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发现,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样品名称2:油条,抽样单编号:SC22320000274752997,加工日期:2022-09-24,经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发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磊小吃店,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小吃店所使用的餐具为自己清洗消毒,因清洗消毒不规范导致不合格。当事人使用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当事人销售铝含量严重超标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
五、新沂市家宜联华百货超市经营部经营的老婆饼(酥皮)
(一)抽检基本信息。样品名称:老婆饼(酥皮),抽样单编号:SC22320000280638177,生产日期:2022-06-01。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新沂市家宜联华百货超市经营部,并对其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经营部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9.4公斤,至检查时已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是生产环节生产过程控制不当。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结合《徐州市场监管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指导意见》徐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第3项自由裁量处罚幅度的规定,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88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