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近期,我局抽检发现流通单位销售的黑芝麻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抽样编号为GC22330000300532081的黑芝麻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康正粮油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流通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2年11月22日向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康正粮油店直接送达了编号NO202247977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免予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0元,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