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8期)。
太仓市抽不合格批次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不合格食品,涉及太仓市4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双凤镇邱正云水产摊的鳊鱼,生产日期2022-08-24,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种养植环节兽药使用不当,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二、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双凤镇新湖绿悠悠蔬菜摊的韭菜,生产日期2022-08-23,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种养植环节农药使用不当,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元、罚款200元的决定。
三、老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双凤惠尔卖超市的老姜,生产日期2022-08-23,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种养植环节农药使用不当,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四、老酒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浮桥镇杨兰食品商行的老酒花生,生产日期2022-05-05,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生产环节把关不严导致,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