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复用餐饮具检出不合格 沈阳市沈河区一家烧烤店被给予警告

2023-02-13 17:46: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年2月13日消息,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沈阳市沈河区雯泽烧烤店的盘子。

一、食品餐饮环节不合格复用餐饮具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15日,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报告(NO:XC22210103203890016)后(明细附后),于当日将检验报告依法送达沈阳市沈河区雯泽烧烤店。沈沈阳市沈河区雯泽烧烤店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送达检验报告当日正式启动了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程序。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上述不合格检验报告涉及的1家餐饮单位清洗消毒不合格餐饮具违法行为成立,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给予沈阳市沈河区雯泽烧烤店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风险防控措施

在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监督下,沈阳市沈河区雯泽烧烤店立即对全部餐饮具再次实施清洗消毒,执法人员指导店内从业人员对消毒后餐饮具进行保洁,同时讲解如何有效防控二次污染。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不合格复用餐饮具明细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抽样日期

食品类别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不合格项目

检验机构

名称

1

XC22210103203890016

2022-10-29

盘子

沈阳市沈河区雯泽烧烤店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8甲105号9门

大肠菌群

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从食品安全到乡村振兴的成功之路—— ...

  • 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有效推动企 ...

  • 临泽倪家营镇:念好养牛经 端稳“金 ...

  • 节后开工忙

  • 安徽省芜湖市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