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15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7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7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9月27号,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綦江县打通新大兴超市销售的桂花酿(配制酒)进行监督检验,经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27588-2011《露酒》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綦江县打通新大兴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綦江县打通新大兴超市已于2022年12月22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生产厂商在该批次配制酒出厂时酒精度检验时出现误差。
整改措施:责令綦江县打通新大兴超市立即整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规定,认真查验供货商资质、进货单据和产品合格证明。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9日向綦江县打通新大兴超市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2年11月11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我局向綦江县打通新大兴超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