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保定市清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现将保定市媛福达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环节的孜然味花生、麻辣花生两个不合格报告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保定媛福达食品有限公司
抽检的孜然味花生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执行标准不符合GB/T22165-2008《坚果炒货食品通则》要求。
清苑区局对保定媛福达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和成品库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抽检报告中抽检的孜然味花生,经了解,这个产品是委托加工,被委托方是霸州益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现场提供了委托加工合同等有关资料。依据《食品安全法》属地管理的原则,应由生产者属地监管部门负责处理,清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不予处罚。
二、保定媛福达食品有限公司
抽检的麻辣花生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执行标准不符合GB/T22165-2008《坚果炒货食品通则》要求。
清苑区局对保定媛福达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和成品库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抽检报告中抽检的麻辣花生,经了解,这个产品是委托加工,被委托方是霸州益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现场提供了委托加工合同等有关资料。依据《食品安全法》属地管理的原则,应由生产者属地监管部门负责处理,清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不予处罚。
保定市清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