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17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1号),涉及綦江区1家经营企业。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19日,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对綦江区源宜利众生鲜食品超市经营的韭菜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多菌灵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企业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綦江区源宜利众生鲜食品超市已于2023年01月30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韭菜种植过程中使用了多菌灵,未经充分分解,残留在韭菜中。綦江区源宜利众生鲜食品超市进货时也未查验该批次韭菜的合格证明。
整改措施:责令綦江区源宜利众生鲜食品超市立即整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规定,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把控进货关口,查看产品合格检验报告,购进合格食品产品。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2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2年11月28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向綦江区源宜利众生鲜食品超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