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20日,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SC22120000001849010)。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SC22120000001849010)
国家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SC22120000001849010),涉及北辰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油条(油炸面制品)(自制)(生产日期:2022-10-31)。被抽样单位:天津市北辰区小卢小吃店。该批次油条经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要求(标准要求≤100mg/kg,实测结果为366mg/kg)。
二、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2月5日启动了经营环节的核查处置。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0月31日在店内制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油条,销售价格15元/公斤,共计0.8公斤,于2022年10月31日全部销售完。本案货值金额12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三、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属初次违法,积极进行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案发后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五项、第九项的规定予以减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拟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天津市北辰区小卢小吃店制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油条,系使用含铝添加剂时未准确称重导致。当事人接到检测报告后立即配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对违法问题进行了整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