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期),涉及高淳县淳溪小顺水果店销售的猕猴桃,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高淳县淳溪小顺水果店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猕猴桃20千克,3千克用于抽检,其余均售出。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种植环节农药喷洒过多残留。
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当事人免予处罚,相关线索已移送至供应商属地市场监管局。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2〕2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