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期),涉及高淳县淳溪镇袁玉华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高淳县淳溪镇袁玉华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香蕉13.5千克,3.1千克用于抽检,其余全部售出。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种植环节噻虫胺喷洒过多残留。
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当事人免予处罚,相关线索已移送至供应商属地市场监管局。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2〕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