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期),涉及南京市高淳区吕新民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高淳区吕新民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鳊鱼4千克,2.6千克用于抽检,其余售出。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养殖环节使用兽药不当。
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80元,罚款1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2〕222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