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期),涉及高淳区孙爱平果蔬经营部销售的韭菜,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高淳区孙爱平果蔬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韭菜5千克,3.1千克用于抽检,其余售出。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种植环节农药残留。
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8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2〕22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