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据通告,该局近期在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工作中收到3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涉及南宁市青秀区宁铁优选生鲜超市采购的生姜、青豆角和指天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当事人购进抽检不合格生姜4.5kg、青豆角13.5kg、指天椒3kg,均已销售完,无库存。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14日对该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生姜、青豆角和指天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拾陆元柒角贰分(¥76.72);2.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当事人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责令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生产控制问题。
整改情况:1.停止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主动下架及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在储存、销售上注重产品的存放。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