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年2月23日消息,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涉及观山湖区至佳果蔬店。
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7日,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博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黄豆(购进日期:2022-09-01)、辣椒(大青椒)(购进日期:2022-11-07)、辣椒(山辣椒)(购进日期:2022-11-07)进行抽样检测。
根据2022年11月25日的检测报告No:SP221108002、No:SP221108008、No:SP221108009,经抽样检验,铅(以pd计)、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12月2日将不合格报告送达至该店,并对该店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不合格的食品。
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调查,观山湖区至佳果蔬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没收违法所得伍拾元整(¥: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