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南省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38期)。其中关于巩义市鲁庄镇莘源幼儿园食堂的不合格“不锈钢碗”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巩义市鲁庄镇莘源幼儿园食堂“不锈钢碗”不合格
(一) 抽检基本情况
巩义市鲁庄镇莘源幼儿园经营的“不锈钢碗”不合格(抽样单编号:DC2241010046534796;购进日期:2020-09-29), 经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巩义市鲁庄镇莘源幼儿园食堂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或异议申请。
经调查,巩义市鲁庄镇莘源幼儿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处罚。
(三)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收到检验报告后,巩义市鲁庄镇莘源幼儿园立即进行了原因分析,针对不合格原因当事人做出以下整改:对洗碗池内外进行彻底清洁,严格按照洗涤剂说明使用,降低洗涤剂用量,餐具放入洗碗池之前使用洗涤剂清洗,用清水完全冲洗干净,保证清洗环节不减少,然后放入消毒柜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