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期)。
关于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期)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2年相城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第九期),涉及我区6批样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年糕(细条状)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渭塘李锐粮油店经营的年糕(细条状),购进日期2022年7月28日,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苏州市相城区渭塘李锐粮油店从苏州三好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了2.5公斤年糕(细条状),已全部销售完2.5公斤,因售完立即被食用,故未能实际召回。
二、年糕(粗条状)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渭塘李锐粮油店经营的年糕(粗条状),购进日期2022年7月28日,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苏州市相城区渭塘李锐粮油店从苏州三好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了2.5公斤年糕(粗条状),已全部销售完2.5公斤,因售完立即被食用,故未能实际召回。
三、年糕(圆形状)
(一)抽检基本情况。苏州市相城区渭塘李锐粮油店经营的年糕(圆形状),购进日期2022年7月28日,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苏州市相城区渭塘李锐粮油店从苏州三好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了5公斤年糕(圆形状),已全部销售完5公斤,因售完立即被食用,故未能实际召回。
四、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渭塘沈建刚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2年7月29日,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渭塘沈建刚小吃店自行制作了10根油条,已全部销售,因售完立即被食用,故未能实际召回。
五、凉皮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阳澄湖镇胖哥小吃店自制经营的凉皮,制作日期2022年9月4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阳澄湖镇胖哥小吃店自制销售3公斤凉皮,已全部销售。
六、油炸花生米(自制)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黄埭小罗餐饮店销售的油炸花生米(自制),购进日期2022年8月29日,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黄埭小罗餐饮店从苏州市绿水青山食品有限公司购进花生米12.5公斤,购进单价12.4元/公斤。自制成油炸花生米后以8元/份(0.25公斤)销售,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油炸花生米货值金额为96元,违法所得96元。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