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涉及我市1个批次不合格餐具。现将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盐城市盐都区潘黄马氏拉面店使用的汤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盐城市盐都区潘黄马氏拉面店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盐都区潘黄马氏拉面店,并对该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店在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当事人对使用了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一事供认不讳。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