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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

2023-02-27 15:42: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3年2月24日消息,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涉及抽检编号为SC22330000300540956生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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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

一、抽检编号为SC22330000300540956生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SC22330000300540956;产品名称:生姜;生产日期:2022-11-1;规格型号:/;保质期:/;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周明;标识生产企业:/。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年12月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不合格生姜。上述生姜除去抽样部分,其余部分被销售,部分被当事人食用或丢弃处理,由于为生鲜蔬菜,未能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于于2022年10月28日从台州君君果蔬配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MA2DY1617N)购进20kg,购进价格为6元/kg,共计120元,并以12元/kg的价格对外销售,销售金额与违法所得已无法查明。现场当事人提供了进货票据、供货方“台州君君果蔬配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抽检批次生姜的快速检测报告。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尽到索证索票义务,现场能够提供进货方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拟决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椒市监罚告〔2023〕90号)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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