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2期),涉及相城区元和程江水产摊销售的罗氏虾。
(一)抽检基本情况。相城区元和程江水产摊销售的罗氏虾,购进日期2022年8月4日,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相城区元和程江水产摊于2022年8月4日从高新区浒关分区韦庆龙水产经营部购进大罗氏虾23公斤,进价60元/公斤,中罗氏虾11公斤,进价55元/公斤。至案发,当事人已全部销售完,抽检机构买样34公斤,按买样价64元/公斤计算,货值金额2176元,违法所得2176元,故未能实际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