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第3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江阴市振南酿酒有限公司因一款调味品抽检不合格被点名。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江阴市振南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市振南酿酒”)生产的“振南五味顺及图形商标”调味料酒(五香料酒)(生产日期/批号:2022/10/15)(规格型号:350mL/袋),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本次抽检的这款调味料酒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测结果为0.14g/L。标准值为≥0.2/g/L。
据介绍,氨基酸态氮是调味料酒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调味料酒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调味料酒产品的风味。
据悉,造成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也有可能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有可能存在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的问题。
江阴市振南酿酒的一位工作人员在回应这款调味料酒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时表示,是搅拌不均匀导致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达标,“高的地方化验出来高,低的地方化验出来低。”
中国质量新闻网询问这款调味料酒产销数量等问题时,这位工作人员说:“不清楚。我们当地市场监管局已经处理了。”随后便挂断电话。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公开信息显示,江阴市振南酿酒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以从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江阴市振南酿酒因违反《食品安全法》此前还被处罚。
据信用中国,2022年1月27日,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至江阴市振南酿酒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原料“加饭酒”标签上的三种配料为“水、糯米、小麦”,当批次“苏州糯米特酿”标签上加饭酒的配料却标为“水、大米、麦曲”。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第九十七条。2022年6月11日,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