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3年第3号食品抽检信息,本次该局抽检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等共计1064批次样品。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饮料产品里检出1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快手全食物日记时再良品专卖店(经营者为河北省廊坊市时再良品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北省时再良品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东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市东奥食品”)生产的有机姜黄粉(生产日期:2022/9/6),其中霉菌数、菌落总数和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固体饮料中霉菌的最大限量值为50CFU/g。
据介绍,霉菌是评价食品质量安全的一项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固体饮料中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固体饮料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50000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00CFU/g。
据悉,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固体饮料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据了解,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可在人体内蓄积。长期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固体饮料中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中铅含量超标,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就上述有机姜黄粉抽检不合格一事,中国质量新闻网联系到了兴化市东奥食品负责产品质量工作的王女士。她通过微信给本网发来一份关于此事的情况说明。
该说明指出,该批次产品生产日期是(2022年)9月6日,抽检日期是10月20日,间隔了1个半月,且9月份是梅雨季节,环境和运输对霉菌和菌落总数的影响非常大,易对产品造成污染。
该说明称,该批次产品生产销售共240盒,每盒150g,整个生产步骤和检验记录都符合规定,兴化市市场监管局也于11月对兴化市东奥食品进行生产调查和实地检查,未出现任何异议和产品不合格。
关于该款产品铅超标的问题,该说明指出,姜黄粉为固态调味料,我公司内部生产操作严格执行的固态调味料的企业标准(Q/XHDA 0001S),标准中明确铅(以Pb计)≤2.5mg/kg。抽检的(姜黄粉)的铅的检测值是1.2mg/kg,实际我公司的姜黄粉铅是符合出厂规定的,因客户要求的外盒包装显示执行标准为GB/T 29602,出于满足客户要求和对产品标签审核不规范,出现的外盒信息错误。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固体饮料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1.0mg/kg。而上述声明中称,企业标准(Q/XHDA 0001S)中明确铅(以Pb计)≤2.5mg/kg。
为何企业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为何产品生产时按企业标准,而出厂时按照客户要求在外盒包装上标注执行标准为GB/T29602?
对此,中国质量新闻网致电王女士咨询相关情况,截至发稿时,她未接电话。
对上述有机姜黄粉抽检不合格的相关情况,中国质量新闻网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