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3日,湖南省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6号)。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6号)
按照2022年湖南娄底市本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表二跟踪抽检专项有关要求,2022年11月18日,本局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涟源开成店的“小青椒”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小青椒”的噻虫胺(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86,单项判定不合格)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信息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一)食品名称:小青椒
购进日期:2022-11-17
购进单位: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涟源开成店
购进单位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蓝田办事处人民路开成商悦广场负一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12月7日,本局在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出具的《检验报告》(No:FS22110468018)后,依法向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涟源开成店送达了上述经抽样检验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等文书,并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查,上述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的“小青椒”系当事人于2022年12月17日从湖南新坐标商流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共计购进15kg,购进后于2022年11月18日开始销售,共计销售11.536kg,其中报损3.15kg,无形损耗0.314kg,共计15kg(11.536kg+3.15kg+0.314kg),无召回。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尚不构成犯罪,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鉴于本案中当事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罚款,予以没收违法所得75.85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涟源开成店在收到经检验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后,在本局执法人员的督导下,查找了问题原因并做出如下整改:1.立即实施召回,发出召回公告,对检验不合格的“小青椒”进行了召回。2.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为顾客能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提供有力的保障。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等相关工作。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