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28日,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期)。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期)
现将伊州区七一路老张蔬菜店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豇豆的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伊州区七一路老张蔬菜店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豇豆,经检验,“阿维菌素、倍硫磷、啶虫脒等20项”。检验结论: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伊州区七一路老张蔬菜店从西郊农场的农民手里购进了10公斤豇豆,进价3元,销售价4元。当事人店内豇豆被抽样4.2公斤,剩余5.8公斤豇豆都已销售,销售价格为5元/公斤,销售额为50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伊州区七一路老张蔬菜店的豇豆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进行召回。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