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SC22340500352734416、SC22340500352734417、SC22340500352734420)。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SC22340500352734416、SC22340500352734417、SC22340500352734420)
一、抽检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经开区一一生鲜超市经营的“无蔗糖全麦代餐面包”(生产日期:2022-11-08、生产企业:合肥烘之尚食品有限公司)、“菠萝格面包(原味)”(生产日期:2022-10-13、生产企业:肥东县亿维食品有限公司)、“农家锅巴”(规格:400克/袋、生产日期:2022-10-17、生产企业:滁州市南谯区伯利恒食品厂),经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标准指标n=5,c=2,m=10000,M=100000;实测值分别为:1000,11000,14000,20000,4800;13000,15000,7800,9100,18000;11000,4000,3100,17000,23000)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分别为No:JBZ-C-2022120111、No:JBZ-C-2022120103、No:JBZ-C-2022120099。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及采购食品时未能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7元;2.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马市监处罚[2023]138号)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