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3月13日,四川省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02号),涉及营山县德麦盛生活超市销售的乌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乌梅
生产日期:2022年07月10日
被抽样单位名称:营山县德麦盛生活超市
检验结果:相同色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经调查,营山县德麦盛生活超市于2022年9月18日在四川五谷磨房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乌梅1件,共计5公斤;销售1件,共计5公斤;库存0件,共计0公斤;封存0件,共计0公斤;召回0件,共计0公斤(已全部销售使用完毕,故无法召回)。营山县德麦盛生活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2.排查整改
原因排查: 营山县德麦盛生活超市对经营的乌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乌梅食品添加剂超标原因具体发生在什么环节无法查明。
生产环节整改措施: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力度,完善进货审查流程。
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11月11日对企业进行了复查验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