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3年第6期)。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3年第6期)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张家港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2期)》,涉及部分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鱼皮花生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2期)涉及张家港市金港镇吉麦隆百货超市经营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张家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储运不当所致,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五香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2期)涉及张家港市金港镇快乐购超市经营的五香花生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张家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储运不当所致,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裹衣花生(鱼皮花生)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2期)涉及张家港市大新新天达购物广场经营的裹衣花生(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张家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储运不当所致,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4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五香花生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2期)涉及张家港市南丰镇百米超市经营的五香花生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储运不当所致,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五、风味肠(腌腊肉制品)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2期)涉及张家港市南丰火麦麻辣烫店经营的标称泰兴市玉莲食品厂生产的风味肠(腌腊肉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所致,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六、家乡风肉(腌腊肉)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2期)涉及张家港市常阴沙家家利超市经营的标称江山市祝家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家乡风肉(腌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储运不当所致,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6.8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猪前腿肉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2期)涉及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东路分公司经营的猪前腿肉,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养殖环节所致,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5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八、复合羔羊料理火锅肉片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3年第2期)涉及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吉又多超市经营的标称虞城县鼎羊羊食品厂生产的复合羔羊料理火锅肉片,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张家港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储运不当所致,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4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