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1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号)。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1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2年第34号),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平昌县东梅腌制食品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1月29日,平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承检机构工作人员,在平昌县东梅腌制食品经营部抽取了1批次“腊香肠”,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5009.28-2016(第一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加工环节处置情况。2022年12月21日,平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要求当事人及时召回不合格食品、查找原因。
当事人于2022年12月23日发布了召回公告,提交了食品安全整改报告。平昌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月3日对当事人进行了复查验收,当事人已整改到位。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腊香肠)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平昌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经营行为,并对其做出处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