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1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省抽2023年第2号)。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省抽2023年第2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31号),涉及我市1家生产单位食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两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四川蜀云尚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蔡长青香卤鸭心、蔡长青香辣荤拌双拼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蔡长青香卤鸭心(生产日期:2022-09-14;规格型号:120g/盒);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产品名称:蔡长青香辣荤拌双拼(生产日期:2022-09-14;规格型号:100g/盒);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接到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检验报告后,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24日开展核查处置,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产品控制措施。经查,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蔡长青香卤鸭心105盒,共计12.6公斤,货值470元;已销售84盒,共计10.08公斤;库存(未销售)21盒,共计2.52公斤;封存21盒,共计2.52公斤。当事人四川蜀云尚品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14元(大写:壹仟贰佰壹拾肆元整);
2.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罚款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蔡长青香卤鸭心与蔡长青香辣荤拌双拼已并案处理。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涉案蔡长青香卤鸭心和蔡长青香辣荤拌双拼均由当事人生产,导致上述两批次不合格原因是因为高温限电,积存在冷藏库的20220810批次辣卤油未达到保存条件变质造成;空调出风口未完全做清理,有脏污。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加强辣卤油检测及防护管理,新增辣卤油食用,加强人员管理,做好工器具清洗消毒,岗位人员不完备情况下减少生产量或禁止生产,加强进货查验管理,完善查验流程;并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10月28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企业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