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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张家港市卓氏鑫辉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3-22 14:23: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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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获悉,张家港市卓氏鑫辉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3万元,违法事实为“VOC未密闭”。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3〕82第047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3〕82第047号

违法事实


VOC未密闭

处罚内容


罚款3万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3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家港市卓氏鑫辉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064581721N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卓建党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2-28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2-29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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