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岳 倩)日前获悉,自3月湖北省启动购车补贴以来,已有多地跟上步伐发布购车消费补贴,进一步促进当地汽车消费增长。
3月21日,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发布北京市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方案。根据方案,在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8月31日24时期间,报废或转出北京市注册登记在自然人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开具北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手续的自然人车主,可以获得政府补贴。具体来看,报废或转出新能源小客车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1至6年其他类型乘用车(非新能源)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6年(含)以上其他乘用车的,每车给予10000元补贴。
和北京市针对新能源车推出补贴不同,日前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乘用车置换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提到,从3月20日起,不再实行旧车置换,直接对消费者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给予补贴。具体来看,自然人车主于2023年3月20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了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或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的,裸车价10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1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裸车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每辆给予3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补贴将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补贴资金规模3000万元,按照“先购先补”的原则予以支持,资金兑付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此外,据近日哈尔滨市商务局消息,哈尔滨市将从3月21日到3月31日开展2023年哈尔滨春天驰骋行购车优惠补贴活动。消费者在享受企业优惠政策后,分三档继续享受政府补贴政策:购买20万元(含)以下车辆,每台车给予3000元补贴;购买20万元以上至40万元(含)车辆,每台车给予4000元补贴;购买40万元以上车辆,每台车给予5000元补贴。
对于目前各地的补贴政策,业内人士分析称,补贴将降低购车成本,短期内会起到刺激消费的效果,助力实现一季度汽车消费“开门红”;另外,随着“国六”新的标准实施日期临近,通过补贴手段刺激存量汽车消费,也有利于避免后续出现库存积压的可能。为进一步刺激汽车消费,有市场相关人士建议,购车优惠补贴政策不应局限于现金补贴,购车赠送相关保险、积分等权益性补贴也是有效刺激手段之一。
对于目前愈演愈烈的补贴和降价倾向,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认为,从短期来看,补贴优惠是拉动消费的有效途径,产品价格适度下调,有利于激发居民的消费需求。但当前出现的一些迹象表明,非理性促销会加重消费者观望情绪,进而影响到消费信心,不值得提倡。3月22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出呼吁,地方政府在稳增长、促消费的过程中,方式方法要得当。政府、企业、媒体应对此理性看待,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