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年第11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徐州市朝晖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食品被点名。
该抽检信息显示,南京锦桐帆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徐州市朝晖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市朝晖食品”)生产的沙拉奶香面包(糕点)(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3-01-0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据介绍,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常用的防腐剂包括聚赖氨酸、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对羟基苯甲酸、丙酸、双乙酸钠、纳他霉素等。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不仅规定了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还规定了同一功能的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徐州市朝晖食品此前也被查出过食品安全问题。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徐州市朝晖食品于2021年6月4日被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原因涉及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及其从属。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公布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2020年第8期)显示,徐州市朝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菠萝包(糕点)(生产日期:2020-07-19)被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