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第13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濮阳市恒远食品有限公司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通报。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濮阳市恒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市恒远食品”)生产的1批次方便大料,铅(以Pb计)检出值为2.9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8mg/kg;总砷(以As计)检出值为0.9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
据介绍,铅(以Pb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中铅含量超标,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据了解,砷作为一种类金属元素,广泛存在于土壤、水体和生物体内,是一种毒性较高的污染元素,包括无机砷和有机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砷在调味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公开信息显示,濮阳市恒远食品有限公司(曾用名:清丰县恒远调味品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以从事农副食品加工业为主的企业。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濮阳市恒远食品并非首次因食品质量不合格被通报。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报(2022年第19期)显示,郑东新区白沙镇亿佰家鲜食荟康庄路店经营的标称濮阳市恒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红薯淀粉”(生产日期:2021-12-16)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抽样检验,“霉菌”和“酵母”项目不符合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