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9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常州聚美味食品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的一款沙拉酱被检出质量不合格。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沧州市华海顺达粮油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华海顺达”)委托常州聚美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聚美味食品”)生产的沙拉酱(生产日期/批号:2022/6/13,规格型号:280g/瓶),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复合调味料中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的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本次抽检的这款沙拉酱该指标检测结果为0.143g/kg。
据介绍,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稳定剂、抗氧化剂、防腐剂、螯合剂,可防止金属离子引起的变色、变质、变浊及维生素的氧化损失。长期过量食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公开信息显示,常州聚美味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以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沧州市华海顺达粮油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上述两家企业此前还曾被处罚,原因涉及食品抽检不合格等。
据信用中国,常州聚美味食品生产经营的两批次沙拉酱经抽样检验,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项目均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2022年9月7日,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787.2元;处罚款55000元。
另据天眼查,沧州华海顺达于2022年9月2日被沧州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0.27705万元,罚款2.6250万元,原因涉及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