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4月24日,湖南省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2023-34)。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2023-34)
根据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长沙县长龙街道俊熙蔬菜水果店有2批次食品不合格; 标称长沙县长龙街道俊熙蔬菜水果店销售的生姜(批号2023-2-10)、小米辣(批号2023-2-10)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上述2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长沙县长龙街道俊熙蔬菜水果店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生姜和小米辣。经调查,长沙县长龙街道俊熙蔬菜水果销售不合格批次生姜3.5公斤、购进货值26元,小米辣3.5公斤、购进货值26元,全部分销完毕,总货值为52元;长沙县长龙街道俊熙蔬菜水果店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召回及整改情况报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长沙县长龙街道俊熙蔬菜水果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我局决定,不予立案。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