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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闵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被罚

2023-04-27 15:45: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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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3〕82第069号),涉及江阴市闵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被罚款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3〕82第069号

违法事实


未采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内容


罚款1万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1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阴市闵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MA252K7K91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闵锋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24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4-24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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