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1期食品抽检信息。其中,广东双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萝卜干被检出质量不合格。
萝卜干被检出防腐剂超标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广东双雄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双雄食品”)生产的“双雄”高堂菜脯萝卜干(生产日期:2022/11/5)(规格型号:200克/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介绍,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过1。本次抽检的这款萝卜干该指标检测结果为1.43。
据了解,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不够了解,从而过量添加多种不同的防腐剂。
回应:都是标准操作,没什么超标的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为详细了解上述萝卜干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相关情况,中国质量新闻网联系到了广东双雄食品一位工作人员。对方称“没有收到这一信息,我们都是标准操作,没有什么超标的”。
公开信息显示,广东双雄食品有限公司(曾用名:饶平县双雄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以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频繁被查出食品安全问题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广东双雄食品有限公司因食品安全问题已多次被“点名”。
据信用中国,2023年4月18日,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双雄食品罚款6万元,原因涉及该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高堂菜脯萝卜干”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信用中国还显示,2021年2月25日,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双雄食品罚款3.64万元,原因涉及该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合格食品“深海小鱼(泡椒味)、深海小鱼(香辣味)、深海带鱼(香辣味)”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GB 7718-2011《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4、3.8.2和GB28050-2011《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附录A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