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内蒙古圣丰粮油商贸有限公司因食品质量不合格再度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的2023年第5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标识内蒙古圣丰粮油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圣丰粮油商贸”)生产的胡麻油(生产日期:2022/8/19)被检出溶剂残留量项目不合格(检验结果:16.6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据悉,内蒙古圣丰粮油商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据介绍,溶剂残留常见于采用浸出法加工生产的食用植物油中,用压榨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不允许使用抽提溶剂,所以压榨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标准规定溶剂残留量为不得检出。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大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产生影响。
内蒙古圣丰粮油商贸负责产品质量工作的王先生告诉中国质量新闻网,该款胡麻油溶剂残留量不合格有各种原因,如有的(生产)管道通过脱胶脱酸产生的这种可能性。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王先生称,该款胡麻油总共生产5件,已全部销售完,无法召回。市场监管部门对公司进行了罚没款。
公开信息显示,内蒙古圣丰粮油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食用油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等。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内蒙古圣丰粮油商贸生产的胡麻油产品因质量不合格还曾被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此前发布的2022年第37期食品抽检信息显示,标称内蒙古圣丰粮油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刺松果”胡麻油(生产日期/批号:2022/8/1)抽检不合格,涉及溶剂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