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4月27日,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4号。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4号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3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4期),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卫辉市建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皮冻,铬(以Cr计)检出值为3.3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mg/kg。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卫辉市建业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皮冻5公斤,货值金额35元。已销售5公斤,共计违法所得35元。无产品召回。
卫辉市建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皮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及《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第十条的规定,卫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5元;2.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卫市监处罚字〔2022〕183号。
特此通告。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