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第10号食品抽检信息。其中,宁夏周福乐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胡麻油被检出质量不合格。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识宁夏周福乐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周福乐粮油”)生产的“绝里香”胡麻油(生产日期/批号:2022/7/3)(规格型号:2.5升/瓶)被检出苯并[a]芘项目不合格。
本次抽检的这款胡麻油苯并[a]芘检测结果为14.1μg/kg,标准值为≤10μg/kg。该款胡麻油经过复检仍然不合格。
据介绍,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
据悉,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不当,从环境、包装、机械收获、运输等过程中引入污染;生产中关键工艺控制不当等。
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为详细了解上述胡麻油抽检不合格原因,产销数量,产品流向,有无消费者提出不良反馈,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情况等,中国质量新闻网尝试致电生产企业宁夏周福乐粮油,截至发稿时,对方电话多次拨打都未能接通。
宁夏周福乐粮油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是一家集植物食用油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企业。该公司采用先进技术,并精选胡麻籽、油葵等原料精炼而成“周福乐”“福泽仁”两大品牌的胡麻油、亚麻籽油、葵花油、菜籽油、大豆油及高级营养调和油等二十多个品种。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宁夏周福乐粮油因胡麻油产品质量不合格此前还被处罚。
据信用中国,2022年10月9日,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在蔚县白乐镇广营超市对宁夏周福乐粮油2022年7月3日生产的2.5L/瓶的胡麻油进行了抽检,并于2022年11月4日出具了编号为JSP2022CJ18412检测报告,检验结果为苯并[a]芘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宁夏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复检申请。经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并于2022年12月29日出具了编号为13000FC202200149检验报告,结论显示苯并[a]芘项目不合格。
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污染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油的违法行为,2023年2月17日,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夏周福乐粮油没收违法所得980元;罚款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