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新城辖区,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周瑞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绿岛菜场内周瑞摊位经营的韭菜,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经营企业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于2023年4月19日向周瑞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CJ-ZR230213),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韭菜。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韩飞飞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绿岛菜场内韩飞飞摊位经营的韭菜,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经营企业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于2023年4月19日向韩飞飞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CJ-ZR230219),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韭菜。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三、杨露露经营的鲫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绿岛菜场内杨露露摊位经营的鲫鱼,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经营企业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于2023年4月19日向杨露露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CJ-ZR230231),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鲫鱼。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四、周伍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绿岛菜场内周伍摊位经营的豇豆,经抽样检验,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经营企业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于2023年4月19日向周伍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CJ-ZR230214),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豇豆。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五、杜光辉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绿岛菜场内杜光辉摊位经营的豇豆,经抽样检验,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经营企业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于2023年4月18日向杜光辉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CJ-ZR230220),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豇豆。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