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8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3号),涉及宁波市鄞州五乡清荣蔬菜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五乡清荣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抽检项目中灭蝇胺,倍硫磷,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该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SPJ202303536 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总购进豇豆10斤,无库存。该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